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正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历任四川内江地区税务局培训部教师、四川供销合作学校教师、重庆大学财务处会计、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副教授。1996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曾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姓名 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罗正英 7 1 6 0 0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以上会议,本人均出席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勤勉履职,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向董事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审议相关议案,审慎使用表决权,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权。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交流与探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积极向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就所关心的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经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通过电话、邮件以及其他方式帮助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以及相关会议前,及时向本人报送相关资料,在行使相关职权时,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履职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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