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 62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证天业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于 2024 年 2 月收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出具的警示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针对上述问题东尼电子已如实反应在企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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