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为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国际”)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不超过 450 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主要是为保证泰凌国际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泰凌国际业务的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