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88:高能环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2018/01/11)
高能环境资讯
2018-01-10 18: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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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1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临邑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协议书》;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总投资约6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4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临邑县人民政府将辖区



内生活垃圾的特许经营权 30 年授予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公司投资该项目符合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城市环境业务板块的竞争优势,项目未来的建设运营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行政核准等相关手续,上述协议执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



及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尚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另外,本合同所涉及项目建设运营周期较长,在未来投资及运营中通货膨胀可能使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上涨,将致使运营项目公司的成本上升。



一、 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协议签署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设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合同的后续建设、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及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临邑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由高能环境依法在临邑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合同双方拟以特许经营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在特许经营期内,公司独家拥有处理临邑县所辖全部区域的生活垃圾并获得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的权利,临邑县人民政府不再将该等权利授予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800吨/日,投资 4亿元。



建设期为24个月,自开工日起至最终完工日止。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自



主运营、自负盈亏。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甲方:临邑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马文国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3、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将辖区内生活垃圾的特许经营权(30年)授予公司,在公司



项目正常运营且能够满足甲方处置需求条件下,甲方不再批准建设其他同类项目。



(2)优先保障公司项目用地,协助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



(3)甲方负责将生活垃圾运至公司项目厂区,并按不低于350吨/日为



公司提供生活垃圾,当生活垃圾供应量不足350吨/日时,甲方按350吨/



日的标准向公司提供补贴费用;当生活垃圾供应量超过350吨/日时,甲方



根据实际供应量向公司提供补贴费用。



公司责任与义务:



(1)公司负责在临邑县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独立法人



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投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



(2)公司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并根据双方约定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满足甲方生活垃圾处置需求。并根据甲方未来的新增需求,适时建设二期项目。



(3)公司负责项目内垃圾的存储及建成后垃圾处理过程中垃圾存储及废气、废水、废渣等各项运行指标均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山东省的标准要求,并确保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及处置后不会对当地造成二次污染。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相关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城市环境板块业务的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有积极意义,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城市环境领域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城市环境业务板块的综合实力。公司对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对公司致力于环境综合治理的业务发展战略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协议签署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业务依赖的情形。上述协议执行后,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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