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6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 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 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3
第三节 内部审计...... 36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一节 通 知...... 37
第二节 公 告......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二章 附 则 ......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 2004 年 2 月 19 日成立的宁波亿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注
册,取得注册号为 33021500000295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1 号 1406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75.113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生物制药领域具有影响力,技术领先,管理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生物制药集团,以实业兴国。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片剂、胶囊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医药原料、制剂、硬胶囊及中间体的研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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