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宁波美诺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申请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高端制剂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12,697,629.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账,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8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签订情况
近日,公司、宁波美诺华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宁波美诺华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相关新
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余额(万元)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宁波美诺华药医 上海浦东发展
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宁波高新 94130078801800002965 0 用于“高端制剂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区支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1: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宁波美诺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1”和“甲方 2”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__94130078801800002965_,截至_2024_年_3 月_20_日,专户余额为__0___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高端制剂项目 等募集资金投向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_/__年
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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