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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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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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

……

第一百零二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未经董事会的合
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 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

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 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 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 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
明其立场和身份。 份。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依照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依照
本条规定行使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本条规定行使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相关决策的权限如下: 董事会相关决策的权限如下:

…… ……

(二) 收购、兼并、出售资产 (二) 收购、兼并、出售资产

公司拟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的项 公司拟收购、兼并、出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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