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欧普照明资讯
2024-04-26 20: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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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2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
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7 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执行解释第17号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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