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7月)
爱慕股份资讯
2024-07-05 19: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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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101756720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ime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8、219 号楼。
邮编:1001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655.591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实施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采用企业与消费者共赢的销售模式,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客户创造美好产品体验;利用资本市场吸纳各种资金;使公司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为股东取得最大的收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先进的管理技术,诚信经营。运用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降低资源消耗,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采用企业与消费者共赢的销售模式,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客户创造美好产品体验与价值共享,提升企业和品牌影响力;利用资本市场优势,使公司成为具有国内行业领先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社会、自然和谐共存。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玩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服装辅料制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生活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饮料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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