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爱慕股份资讯
2024-07-05 19:35:36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
材料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 11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187.7312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 7.82 元/股调整为6.32 元/股。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40 名激励对象因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符合 100%解除限售条件,5 名激励对象离职(含 1 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已不具备激励主体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6.508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