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石资源资讯
2024-11-14 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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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8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1/20 - 2024/11/21 2024/11/21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分红上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604,772,233 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 4,980,210 股,即以 599,792,0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9,979,202.3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604,772,233-4,980,210=599,792,023 股。

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 0.10 元/股。

③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④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99,792,023×0.10)÷604,772,233≈0.10 元/股

⑤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0)÷(1+0)=(前收盘价格-0.10)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1/20 - 2024/11/21 2024/11/2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054023)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
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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