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
相关日期
股份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类别 流通股份上市日 发放日
A股 2024/7/5 - 2024/7/8 2024/7/8 2024/7/8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16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 167,979,295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95,024 股,即以 167,584,271 股为基数:
①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7,584,271.00 元(含税);
② 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
235,013,003 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和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总股本摊薄后计算得出。
①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7,584,271×1)÷167,979,295≈0.9976 元
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167,584,271×0.4)÷167,979,295≈0.3991
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9976)÷(1+0.3991)=(前收盘价格-0.9976)÷1.3991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
股权登记 最后交易 除权(息) 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
股份类别
日 日 日 通股份上 发放日
市日
A股 2024/7/5 - 2024/7/8 2024/7/8 2024/7/8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王清华先生、贺先兵先生、俞振华先生、宁波冠群信息
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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