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贰零壹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贰零壹陆”)目前业务经营存在资金需求,为确保贰零壹陆顺利开展业务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贰零壹陆提供借款资金,总额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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