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国金证券关于万泰生物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万泰生物资讯
2024-05-27 17:17:38
  • 5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万泰生物”、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 ( 回
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 ( 7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万泰生物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万泰生物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 以下简称 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
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4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585,320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860,350 股作为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具体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数量为 855,350 股,标的股票已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剩余 729,970 股回购股份尚在( 北京万泰生物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二)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份回购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8 元/股( 含),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39,500 股,以上回购股份尚在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综上,公司合计剩余 1,269,470 股回购股份尚在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回购规则》( 7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为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
实现净利润 964,992,020.46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7,679,723.8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843,857,613.16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