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崇俊)
华达科技资讯
2024-04-29 18: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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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崇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积极
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范崇俊: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退任干部,曾任教于靖江市靖城镇柏木小学、向阳小学、长里建校,
后担任靖江市教育局主任科员等职务。自2019年9月10日起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2年10月31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在会议召开前,本人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为参会献言建
策积极做好准备,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
编制过程中,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参加
了2022年年报审计交流会、2023年年报审计沟通会,充分了解年报
审计程序、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
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途径,倾听中小股
东的声音,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密切的
联系,通过面对面交流、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获取公司运
营资料,充分了解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布局、经营状况、财务情况
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管理
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监
督和指导的职能。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给予积极的配合,提

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保障了我的知情权,对于我所关注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制定措施积极落实解决。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详细了解,在充分听取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人员意见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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