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7.6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44 元/股。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5、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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