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3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四川明
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2]400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明星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7.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
9.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承销费、发行手续费等
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 以前年
以前年度 置换 直接 息收入 度累计 年末余
先期 投入 暂时性补 永久补 购买理 及投资 永久性
已投入 投入 募集 充流动资 充流动 收益净 补充流 额
项目 资金 金 资金 财产品 额
金额 项目 动资金
34,133.24 337.52 28,200.00 2,900.00 1,326.42 2,900.00 9,048.44
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248.44万元,其中补充
流动资金 31,1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048.44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28,200.00 万元为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2,900.00万元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3
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彩虹桥支行分别设
立了22-362101040016584(账号)、20110203003001811931(账号)2个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
公司于2012年5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