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4日电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对尚纬股份(603333)及其控股股东李广胜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此次处罚的原因主要包括李广胜变相占用公司资金和信息披露不规范。李广胜通过出资2000万元与第三方合伙投资设立安徽峰纬搏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实际上该资金流向了李广胜相关方,未用于公告披露的投资项目,尚纬股份已收回1500万元,仍有500万元未归还。
此外,尚纬股份在披露李广胜的持股情况时存在不规范行为,未准确披露李广胜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持股信息。针对这些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尚纬股份、李广胜及其相关责任人姜向东和盛业武采取警示函措施,并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实控人归还被占用资金,并进行自查,确保规范信息披露。整改报告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若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