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蓉科技资讯
2024-10-29 17:32: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 2024 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所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公司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