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
午 15: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情况,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2,042.63 万股的 2.09%。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穆建华、刘爱国、韩
跃海、尹晨阳、秦帅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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