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证券代码:603277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2.9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064.35 万股的 1.12%。其中首次授予 422.9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064.35 万股的 1.0054%;预留 50.0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064.35 万股的 0.1189%,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5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5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
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七、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6.50 元/股。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 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公司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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