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31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过程中,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委托理财等方式进行管理产生了部分利息和收益。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继续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等(截至2021年4月30日,约1,483.15万元)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相关规划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择机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向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黄石宏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及黄石宏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对于公司及黄石宏和闲置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公司及黄石宏和可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方式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