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桢:出生于 1973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1994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
门副经理、部门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伙人;2011 年 1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公司报告期 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内召开董事 应参加会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议次数 加会议
6 6 6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并在会前就相关议案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密切沟通,了解详细情况。经仔细审查和审慎考虑,未对公司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届次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是否本人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是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是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是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是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 是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 是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 是
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 是
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 是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本人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
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本着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