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由于涉及监事薪酬,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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