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757,301,743.7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6,251,590.98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92,675,349.76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77%。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0,757,301,743.72 10,513,990,309.76 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6,251,590.98 1,065,836,627.00 -1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92,675,349.76 957,459,286.31 -6.7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5,490,647.45 1,555,062,569.54 36.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1.27 -12.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2 13.85 减少 2.73 个
百分点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77,369,212.35 8,072,377,390.58 8.73
(元)
资产总额(元) 17,230,732,096.64 15,491,566,923.94 11.23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情况
1、依法依规,积极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不
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体系,坚持及时、公平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
好定期报告和重要事项的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投资者现场调
研、投资者交流活动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文件共计173份。
2、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审议
公司各重大事项,切实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
拟签订<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聘任财
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审慎决策,有效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确保了公
司对外投资、再融资、管理层聘任等工作的有序展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夯实基
础。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治理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共计9个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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