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ion Vanly Tech Co., Ltd.
(浙江省台州市海丰路 117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第三方数据来自于公开资料,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或发行人为此支付费用、提供帮助的情况。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结构件与功能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结构件和功能件并广泛应用于汽车车身、底盘等领域,具备多种总成零部件以及模具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公司产品配套的整车厂覆盖自主品牌、外资品牌以及新能源造车新势力等,具有为新能源车型以及传统燃油车型配套零部件的能力,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为多家知名整车厂提供优质的产品配套服务,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公司目前仍面临融资渠道单一、高端人才储备不足、产能未能完全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等问题。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持续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引进优秀人才、提升研发实力,更好的为下游整车厂及知名零部件供应商客户供货和服务。
同时,上市将使公司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和治理结构,有助于公司更深度地融入并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架构并形成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执行了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高效可靠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本次融资将帮助公司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更好的匹配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提高客户订单响应速率;本次融资亦将给予公司充足的资金,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助力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发展稳定性;本次融资可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业绩的需要,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年产 360 万套汽车功能件
及车身焊接分总成件建设项目(二期)”、“河北望都汽车冲压焊接分总成件扩产建设项目”、“浙江台州汽车冲压焊接分总成件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需求而制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结构件和功能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128.89 万元、147,776.70 万元、154,430.16 万元和 73,825.27 万元,2021-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为 23.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8,202.05 万元、12,636.47 万元、15,738.07 万元和 6,437.69 万元,2021-2023 年复
合增长率达 38.5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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