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5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贷款并为其提供保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保障盈利回报;同时,公司作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该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控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公司为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
(此页无正文)
方红星 ____ 唐 波 __
李 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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