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福达股份资讯
2024-04-18 17: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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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51,056,692.08 元(含税),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 50,770,0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
为 103,533,629.13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74,642,965.41 元,按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7,464,296.5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8,821,883.71 元,扣除
2022 年度分配的股 利 64,620.865.10 元 与 2023 年前三季 度实施股利分配
51,056,692.08 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322,995.40 元。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实施完毕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
分配现金红利总额 51,056,692.08 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101,826,773.08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及公司回购股份情况下,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说明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0%。

(三)授权期限: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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