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2023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继续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秦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华南工学院锻压专业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被授予广西区劳动模范、桂林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桂林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等,多次获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曾任桂林客车集团公司技术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桂林市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客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桂林大宇客车公司董事长、桂林客车发展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万象汽车公司董事、福达股份董事、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董事。现为福达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除在本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
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其中:以通 其中:委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讯方式参加 托出席 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10 10 5 0 0 否 1
(二)2023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前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我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融资方案、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核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真实、准确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合理性等。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在线上进行了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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