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
为 103,533,629.13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74,642,965.41 元,按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7,464,296.5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8,821,883.71 元,扣除 2022
年度分配的股利64,620.865.10元与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股利分配51,056,692.08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322,995.40 元。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实施完毕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
配现金红利总额 51,056,692.08 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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