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海通发展资讯
2024-03-31 15:33:24
  • 3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1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2024 年 3 月 29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以及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 年 3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03,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