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2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1 月
目 录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8
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9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20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21
议案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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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参加此次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凭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签到登记(具体证明文件可查阅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通知)。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签到同时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事项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或提问,语言表达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应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六、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包括监事代表、律师及出席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八、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发放礼品。
九、本次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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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588 号公司会议中心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林先生
(四)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议程
1、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发放表决票;
3、逐项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就上
述议案提出的相关提问;
4、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5、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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