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一节 监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0
第一节 通知 ...... 40
第二节 公告 ......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二章 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
省 宿 迁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1300696772593D。
第3条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890,000股,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yaqiang Silicon Chemistry Co.,Ltd
第5条 公司住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78.68万元。
第7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10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第11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2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3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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