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要求,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前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副教授。历任沛县第二中学教师。现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安徽泰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京经纬认证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出席各项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其中出席董事会六次,股东大会两次,审计委员会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次、提名委员会两次。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结合专业知识,充分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无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办公、电话交流及参加会议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职尽责,对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给予有关建议。公司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公司精心组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保持沟通,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上海亚强智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均符合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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