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330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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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3300063 号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新亚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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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702,069,832.59 元,其中,存
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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