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新亚强资讯
2024-04-26 17: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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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3300063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3300063 号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新亚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鉴证报告第1页共 2 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702,069,832.59 元,其中,存
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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