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ST万林资讯
2024-07-18 18:35:29
  • 6
  • 1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 万林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且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8.7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据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在此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1 年度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5172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
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
审字(2024)第 01110046 号),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相关规定,公司因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消除。

(二)公司于 2022 年度、2023 年度补计对微山湖大运及相关方应收款项的
坏账准备

2021 年 12 月 8 日,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
山湖大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
返还自 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期间以资金周转、经营为由陆续从微山湖大
运借得的款项 85,000,022.00 元,该案件微山湖大运 2022 年 9 月 22 日撤诉。

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产业园”)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将微山湖大运及陈玉芳、朱思利起诉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要求返还垫付货款 30,994.30 万元(暂定)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1000 万(暂定)。
针对上述案件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做出一审判决,
判令被告微山湖大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公司、万林产业园预付款1.41 亿元及利息,驳回公司、万林产业园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 年底,基于对应收微山湖大运款项存在的抵押物和担保责任的价值的估计,公司未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补计坏账准备。2022 年,通过公司和会计师等多方审核,确认对微山湖大运的应收款项为业务应收款,但微山湖大运实际控制人朱思利、陈玉芳夫妇对上述案件的担保责任存在一定异议,故 2022 年度公司根据预期可以实现的抵押物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补计坏账准备 19,250.95 万元。2023 年度,公司根据上述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及会计准则规定补计对微山湖大运及其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1,385.22 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消除情况

1、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消除情况

经审计,亚太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 01110859 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根据亚太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