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挥专业职能,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胡元木先生、独立董事黄侦武先生和董事单曰新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胡元木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度
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勤勉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了指导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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