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6,236.04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5.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履约保证金221.15万元。
投入10,347.40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80万元,退回履约保证金54.7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583.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41,583.4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4.77万元,累计收到履约保证金166.3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951.48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严格遵照履行。
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 518801040000255 27,521,559.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 123906237810701 10,872,704.0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155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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