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31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参与审议并进行举手表决的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刘爱森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形成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
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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