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30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成员为独立董事胡柏和、程三国和非独立董事陈李平,主任委员为胡柏和。其中,程三国于2017年10 月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职务。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胡柏和、谢娜和非独立董事陈李平。谢娜自2017年11月15日起任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1、2017年3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全年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2016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 2014-2016 年审计报告》
《对公司2016年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说明》的议案。
2、2017年4月13日,会议审议了《公司2017年度一季度内审
工作报告》及《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2017年6月12日,会议审议了《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
议案》。
4、2017年8月30日,会议审议了《2017年度第二季度内审工
作报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7年10月26日,会议审计了《2017年度第三季度内审工
作报告》《公司2017年1-9月内部审计报告》《确认及增加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在会计师进场前召开沟通见面会,明确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互相商讨;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初稿并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提出重点关注事项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告的意见
2017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审阅了2014-2016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在审计
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运作指引》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4-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
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意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4-2016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17年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2016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更好地开展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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