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成自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俊清 联系电话:021-2315 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华明 联系电话:021-2315 3888
一、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0号文)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自控”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917,7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93.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516.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号)核准,公司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39,3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5.6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432,078.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16.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由于相关印花税减半征收,减征额121,702.83元调增募集资金净额,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486,689,619.52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号)核准,公司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74,5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691,332.62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4,193,812.3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5,497,5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号)。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天成自控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天成自控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方面对天成自控进行了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二、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情况
2023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尽责完成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天成自控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一)保荐机构于持续督导期间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和
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 通过日常沟通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3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2023年度,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表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4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2023年度,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无违法违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3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5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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