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宿迁联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下发的《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7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要求,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年审会计师”或“我们”)
作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2023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工作函中与年审会计师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
复如下: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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