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赛福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
五十二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江苏
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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