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9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喜临门”)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使用“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利息”)合计97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中包含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6.51万元,拟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做归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5,6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81.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3,981.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其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5年已完结,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注销了上述2个项目分别设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并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除超募资金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结项,除投入项目使用外,剩余本金及利息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和超募资金的本金部分均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利息尚未使用,具体如下:
(一)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2016年完工结项,信息化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4,194.23 万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信息化项目已建设完成,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800.74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1,393.49万元,该部分作为结余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剩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1,39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募资金13,981.10万元,截至2016年末,上述超募资金已经使用13,981.1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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