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
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3 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3 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 2023 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龙宇股份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
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3003 龙宇股份 A 股停牌 2024/4/30 全天 2024/4/30 2024/5/6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龙宇。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龙宇股份”变更为“*ST 龙宇”。
(二)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003”。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6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3 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
(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3 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
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4 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第 9.8.2 条等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
幅限制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
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本报告中上述所披露的所有公司,公司已停止开展业务,现有已签订合同的大批发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不再开展新的业务。
(2)保留油库、船舶固定资产开展的油库出租、船舶供油业务及控股子公司相关库发业务,并保证单据真实、完整。除船舶供油业务外对所有库发授信的客户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批。
(3)针对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控失效的问题,公司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及疑似关联方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从而准确、全面地识别交易方关系。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强化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审议披露工作,确保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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