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30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667053_A04号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667053_A01号)。我们的审计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公司(以下统称为“合并范围内各公
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该年度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提供上述事项的全部情况并对其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合
并范围内各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
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在本专项说明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直接控制的企业,但不含贵公司以及贵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未从年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
人”和“其它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除债务人主体不同
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业务内容与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同。除“非经
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作为“经营性资金往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667053_A04号
一、编制基础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号)第六条)的有
关要求编制的。
在编制本专项说明的附表时,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采用了如下所示的处理方法:
(1) 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按照其余额和发生额全额列入本
专项说明附表。
(2) 对于合并范围内不同公司与同一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如果其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相同,则将其金额加总后列示于同
一行中;如果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不同,则在不同的行中分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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