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2011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09大唐债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20年4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20年3月对外披露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4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
第四章 本期债券保证人情况...... 1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5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7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18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54号”文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分期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首期30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09年完成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二、债券名称:2011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09大唐债第二期)(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1大唐债01、122066.SH。
四、发行主体: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品种。
六、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30亿元。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确定为5.25%/年,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八、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十、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十一、起息日:2011年4月20日开始计息。
十二、利息登记日:2012年至2021年每年4月20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三、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四、兑付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五、兑付日:2021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七、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八、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九、信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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