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0
2011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09 大唐债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18年4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18年3月对外披露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金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中金公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4
第二章 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第四章 本期债券保证人情况......16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9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0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1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2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54 号”文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分期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首期30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09年完成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二、债券名称:2011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09
大唐债第二期)(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1大唐01、122066.SH。
四、发行主体: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品种。
六、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30亿元。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确定为5.25%/年,在债券存续
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八、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十、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十一、起息日:2011年4月20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内每年的4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付息日: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0日为本期债券
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三、兑付日:2021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五、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六、信用级别: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AAA,本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