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南方传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南方传媒资讯
2024-05-21 15:54:14
  • 3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22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900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5 月 29 日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3: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 11 号二楼 203 会议室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数及比例、参会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三、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一)宣读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回答问题
(三)推荐计票、监票的股东、监事代表及律师
(四)对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五)休会 10 分钟,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由监事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五、大会主持人宣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布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闭幕
七、与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与记录上签字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表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统计有效表决票。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现场会议要求和注意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时有序进入指定会场,到场签名登记。

2、大会主持人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情况之后到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3、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4、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点名后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5、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6、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7、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8、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