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商证券资讯
2023-08-08 17:18:12
  • 8
  • 1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09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债券代码:113060 债券简称:浙 22 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华安证券提供的资料。

华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浙商证券签订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华安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79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
发行了 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00,0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 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
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22 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

债券代码:113060;债券简称:浙 22 转债。

(三)本次债券发行日期

本次债券发行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四)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70 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2028 年 6 月 13 日。

(七)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0%、第五年 1.5%、第
六年 2.0%。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九)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8 年 6 月 13 日止(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